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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東森新聞
1小時前

美福倉儲火燒21天!爭鮮求償4386萬輸了 法院:起火原因無法確認

記者許力方/台北報導

全台最大低溫倉庫、桃園的「美福倉儲」2022年3月發生嚴重火災,火勢狂燒21天,導致大批貨物燒毀,同年向其租用倉儲存放的爭鮮公司貨品損失達3.5億元,先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後,仍認為有損失,再向美福求償4386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火災起因無法確認,且貨物損失與美福的因果關係未獲證明,判決駁回爭鮮之訴,假執行聲請也一併駁回。

倉儲大火延燒21天 爭鮮3.5億元貨物付之一炬

根據判決書,爭鮮與美福倉儲簽訂倉儲服務合約,由美福倉儲管理存放在桃園市的貨物。火調報告指出,2022年3月10日晚上10時43分許,倉儲4樓4B冷凍庫北側東端發生火災,原因研判為電氣起火燃燒,導致火勢延燒3周才完全撲滅,爭鮮存放的貨物付之一炬,價值高達3.5億元。

爭鮮原求償逾1.4億元 扣除保險金後縮減至4386萬

爭鮮主張,火災是倉儲內部電氣因素引起,美福倉儲未盡設備管理及防火安全注意義務,提告美福倉儲及時任李姓負責人,原先請求賠償1億4921萬餘元,包含國泰保險理賠2.28億餘元後、仍未獲償的貨物損失,以及火災後重新採購、調貨所產生的價差損失。

訴訟期間,美福倉儲投保的保險公司於2026年3月9日及11日分別給付保險金,爭鮮將已領取的保險金抵充後,將請求金額減縮為4386萬1302元,並要求自同年3月11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

美福否認管理疏失 稱無法僅憑電線痕跡認定起火原因

美福倉儲則否認應負賠償責任,主張消防單位到場後,曾認定火勢已經撲滅,但後續又發生復燃,火勢持續悶燒長達21天,最終才導致貨物燒毀。公司認為,火災起因不明,不能僅憑現場電線存在通電痕跡,就認定是電氣因素引發火災,也無法證明相關設備管理有疏失。

法院認定電氣起火仍屬推測 不能直接歸責倉儲業者

法院調查發現,桃園市政府消防局雖在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中認為,電氣因素引發火災的可能性較大,但仍只是推測,無法確認實際起火原因。相關證人也表示,現場著火物及著火經過不明,無從判斷究竟是哪一種電氣因素造成火災,其他鑑定資料同樣無法排除非電氣因素。

法院認為,電氣因素可能涉及多種情況,其中部分原因也未必能歸責於倉儲管理人,不能只因電氣因素的可能性較高,就認定美福倉儲應負責任。

消防曾認定火勢撲滅 貨物損失因果關係仍須舉證

此外,法院指出,火災發生後,消防單位曾認為火勢已經撲滅,當時尚未延燒至貨物存放區,後續因火勢復燃並持續延燒,才造成貨物燒毀。這段延燒過程涉及因果關係是否中斷或超越的問題,爭鮮仍須提出證據證明被告應負賠償責任。

台北地院最終認定,爭鮮未能證明火災起因及貨物損失間的因果關係,不論依倉儲契約請求債務不履行賠償,或依侵權行為規定求償,均無理由,因此判決駁回全部請求,訴訟費用由爭鮮負擔。全案如不服判決,可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提起上訴。

新聞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1016/32554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