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盛唐、九褔中醫6年前使用禁藥「硃砂」、「鉛丹」造成250人吃下肚、近40人中毒,包括已故前議長張宏年一家都受害,一審依藥事法等罪重判盛唐負責人呂志霖(原名呂世明)7年6月徒刑,二審改判5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同案被告九福醫師洪彰宏一審被依販賣禁藥等罪判刑7年2月,二審改判6年徒刑;中藥商歐國樑一審判刑6年,二審改判4年2月徒刑;另欣隆藥業公司一審判罰金80萬元,二審改判70萬元。最高法院今均駁回上訴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衛生署1991年公告不得使用硃砂、鉛丹製口服藥,2005年公告硃砂為禁藥,從病例發現有250人、1157人次服用盛唐、九褔開立摻有硃砂、鉛丹的中藥,患者介於5歲至80歲間。
一審認為,歐國樑、洪彰宏2016年起共同製造含硃砂的偽藥「珍珠五寶粉」,洪分裝成每小瓶6000元賣給患者。兩人2018年起因疏失,誤將「鉛丹」當成「硃砂」,而把鉛丹摻入珍珠五寶粉持續買給患者,造成辜姓患者重傷、多人鉛中毒。
呂志霖則是在大陸習得的「朱代粉」用於治療鎮靜、安神的藥效有限,為解決病患的失眠症,2017年向歐國樑買一斤硃砂,遇有嚴重失眠、需安神患者,就改以硃砂入藥,取代朱代粉功效,後同樣因歐誤將鉛丹當成硃砂賣給呂,呂持續開給患者釀鉛中毒。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1064個供應、調劑禁藥及偽造文書罪判呂志霖7年6月;依100個販賣禁藥罪、販賣禁藥致重傷罪等判洪彰宏7年2月;依10個製造禁藥罪、販賣禁藥致重傷罪等判歐國樑6年,欣隆藥業判罰金80萬元。
二審指出,一審是以患者就診次數論罪,但考量患者就醫可預見若非痊癒會繼續看診,是接續行為,應論接續犯,且呂、洪製造販賣禁藥與過失傷害有想像競合,且審酌呂有再向部分被害人賠償調解,而撤銷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