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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4小時前

運將駕車衝撞北檢大門被押42天 法官裁定10萬交保 - 社會

計程車司機邵立達因不滿被判有罪,於9月2日駕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抗議司法不公,邵男被逮以後被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但邵男堅不辦保最後改為羈押;檢方依毀損公物等罪起訴邵男後,邵男在接押庭上傾吐自己的委屈,並稱自己無法負擔保金,法官也裁定續押邵男。不過日前開庭,邵男承諾將賠償公務損失,法官也裁定他10萬元交保。

9月22日為本案的接押庭,邵男在法庭上說做錯事情本該受到處罰,不過他話鋒一轉,指曾拿判決給訴訟處看,諮詢人員也說他「遇到了不好的法官」,考量律師費較貴,所以要他吞了,講到激動處,邵男一度哽咽表示「我們的司法不可以這樣沒有是非」。

邵男表示,生財工具計程車已被扣押無法交保,未來毀損的賠償也無法負擔,且還背有車輛的貸款,與其讓他出來,不如持續把他押在看守所,他也知道自己的行為要承受一定的代價,但他也說,自己已經表達訴求了、車輛也被扣,沒有再犯的可能。

當天法官諭知,邵男尚未得到自己所認為司法公正情形下,無法排除其再犯之虞,且邵男在偵查期間,表示無法負擔保金等,最終裁定續押3個月。並語重心長地和邵男說「司法是有瑕疵的」不是百分之百完美,身為法官也不敢說司法一定是對的,如何面對是邵男的選擇,而邵男卻「選擇了錯誤的方式面對」。

9月3日凌晨5時許,邵男駕駛貼有「官逼民反」、「司法已死」的計程車直直撞上台北地檢署的大門,並導致北檢大門的門框凹陷,玻璃碎片也因而不堪使用,北檢依照毀損公務等罪起訴邵男。

邵男對於司法的不信任,是源於2018年一起交通過失的傷害案件,原本一審時獲判無罪,但案件上訴至二審以後卻反轉,並判處拘役邵男20日。案件上訴三審以後被駁回,邵則對此感到埋怨,並開始對司法產生質疑。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60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