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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東森新聞
2小時前

父沉迷賭博欠債丟下子女!兒遭地下錢莊押去痛毆、灌污水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76歲男子罹患第四期扁桃腺癌,還曾因腦出血接受手術,目前入住長照機構,每月照護費約3萬5000元,因經濟困難向一對成年子女請求扶養費,要求每人每月支付1萬5049元。不過,子女指控父親過去沉迷賭博、欠債,甚至未盡扶養責任,法院調查證實父親長年未扶養子女,且債務曾嚴重影響其生活,裁定免除子女扶養義務,並駁回扶養費請求。可上訴。

裁定書指出,男子自民國75年間起,因賭博及標會等問題,經常帶著家人搬家躲避債主,後來更將年幼子女留在基隆親戚家中,長期未再負擔生活費。子女表示,當時主要由祖父及姑姑照顧,之後只能靠半工半讀維持生活,成長過程相當辛苦。

其中,兒子成年後,仍不時遭遇地下錢莊上門追討父親債務,甚至曾被押至野外毆打、逼迫喝下污水,長期活在恐懼中,成年後也不敢住在戶籍地,必須在外租屋、隱藏聯絡地址,以免債主及父親找上門。即便如此,兒子成年後仍曾替父親繳清積欠的健保費,並持續負擔部分健保費及償還債務。

法院調查發現,男子目前受監護宣告,名下沒有財產,113年度所得總額僅9萬9600元,每月領取老人年金4902元,確實無法負擔長照及生活費用,依法原本具有向成年子女請求扶養的權利。

然而,法院也傳喚男子胞妹、亦即子女的姑姑到庭作證,並參酌相關所得、就學及繳費資料,確認男子在子女成年前,未曾給付扶養費,也沒有具體照顧行為。此外,男子長期積欠債務,導致債主不斷騷擾子女,嚴重影響兩人的生活。

法官認為,依民法規定,父母若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子女可請求法院免除扶養義務。本案男子長年未扶養子女,還因債務問題造成子女生活困擾,若仍要求子女負擔扶養責任,顯失公平,因此裁定免除兩名子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父親請求給付扶養費也一併遭駁回。

新聞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1014/32547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