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4)日上午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針對賄選認定標準、檢調偵辦尺度及相關政治人物案件,提出嚴正質疑,重話警告法務部長鄭銘謙:「適可而止!」巧合的是,去年大罷免期間為傅崐萁奔波反罷免的花蓮前進黨主席楊悟空,今年以無黨籍參選花蓮第三選區,疑似挪用協會公益善款作為選舉經費涉嫌公益侵占遭花蓮地檢署調查,昨向法院聲押獲准。
據了解,楊悟空為現任前進黨主席,橫跨宗教、環保公益,在花蓮深耕多年,參加過立委、縣長、議員各類選舉,並成立很多個宗教協會例如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全球供佛齋僧功德會、台灣綠能抗暖化協會、財團法人彌陀文教基金會等,並擔任理事長、董事長之職,楊悟空活躍於花蓮基層,特別關注弱勢部落,前進黨以兩岸同源、愛中保台為主旨。檢調人員懷疑被告楊悟空利用這些協會收受資金,並把這些原本應用於基金會、協會用途的公益款項,挪為個人選舉資金使用。
楊悟空有近10個協會、基金會,通通都是自己管帳,募來的款項也都供自己使用,帳目不清且複雜,還要進一步釐清金流。據了解,檢調人員前往楊悟空辦公室、住所搜查後,楊悟空還向辦案人員要求要用手機打電話給「小傅」,但被搜查人員拒絕。去年大罷免期間,楊悟空力挺立委傅崐萁,由工作人員開著前進黨的廣播戰車,為不同意罷免傅崐萁四處宣傳、載運反罷免旗子、文宣等四處奔波,傅崐萁也搭著這輛前進黨的廣播戰車掃街,罷免失敗後也搭著這輛廣播戰車沿街謝票。
花蓮地檢署今指出,偵辦花蓮縣議員參選人楊悟空等人涉嫌挪用某公益社團法人之捐獻款項作為選舉等用途,12日、13日由檢察官蕭百麟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台北市調查處、苗栗縣調查站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10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4人到案說明。
檢調人員認被告楊悟空、莊姓及王姓女子等人均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楊悟空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被告莊女及王女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具保3萬元、1萬元。另被告張榮法涉犯反滲透法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6萬元。
花蓮立委傅崐萁辦公室今以新聞稿指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4)日上午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總召傅崐萁針對賄選認定標準、檢調偵辦尺度及相關政治人物案件,提出嚴正質疑。傅崐萁直言,從1949年至今,沒有一個法務部長起訴如此多名立法委員,鄭銘謙「KPI第一名」。他進一步指出,最近聽聞不少情治司法人員透露,選前最後44天「還會有更大的動作,影響九合一選舉」,傅崐萁當場正告鄭銘謙:「適可而止!」
傅崐萁質疑,「豆花、義剪、手搖飲、早餐火腿麵包,到底算不算賄選?」「候選人舉辦活動,以紙風車、明華園等活動為例,如果沒有旗幟、沒有傳單,算不算賄選?」傅崐萁向鄭銘謙提出嚴正警告:「適可而止!」強調政治來來去去,今天各黨委員都在問查賄標準,卻沒有任何政黨的哪一個立法委員聽懂法務部長說的標準是什麼。選前最後44天,法務部是否還有什麼滿漢全席要端出來?企圖影響九合一的選舉結果?全民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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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