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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6小時前

屏東擬推校園友善調處 屏教職批比校事會議更可怕 縣府:未定案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為解決校園爭議過度司法化、濫訴及「小事大辦」問題,規畫成立「Friendly team友善調處與支援團隊」,希望在正式行政調查前,透過第三方介入化解親師生衝突。不過,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檢視草案,質疑團隊成員組成、法律保障及調處效力不明,甚至規畫將調處結果作為學校行政處分參考,痛批「化解紛爭,還是打造另個比校事會議更可怕組織?」

屏東縣府教育處表示,廣納各方意見,本月12日舉行校園事件第三方機制草案籌備會議,徵詢各界代表(含法制、衛生、社會及教育團體)專業意見,各界(包含教師職業工會)當天發言已列入後續研擬調整參考,內容尚未定稿。為回應教師團體關切校園濫訴,擬規畫「Friendly team 友善調處與支援團隊」,期透過第三方調處的支援功能,秉持預防優先,溝通先行核心,供學校處置或關係修復參考。

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林蕙蓉指出,調處機制立意良善,但草案規定學校須經「內部會議」決議才能申請,卻未交代會議法源及參與人員;另規畫專業人才庫,採「核心幕僚加專業個案小組」運作,成員資格、遴選標準及權責均不明確,甚至建議納入未成年學生代表,恐衍生保密及法律爭議。

林蕙蓉表示,草案雖規畫案件分流至法律諮詢或修復式對話,卻未說明法律諮詢究竟保障教師工作權,還是協助校方認定責任。最令工會無法接受的是,調處結果可製成建議書,供學校行政處分或輔導處置參考,恐讓教師在調處過程中的陳述,反成日後不利自身的材料。

林蕙蓉強調,調處目的消弭誤解,行政懲處涉及事實調查及法定程序,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依教師法等規定,涉及教師解聘、停聘及懲處,應循教評會、考核會等法定程序,不能以調處建議取代調查。

林蕙蓉表示,教育處若真要減少校事會議爭議,應在接獲投訴時先依法釐清事證,落實案件分流,而非再增設權責不明的團隊,讓教師承受另層調查壓力。她直言,「教育處自己先成為真正支持教師的Friendly team」,才能讓教師安心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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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81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