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興電子楊梅廠13日發生工安意外,一名員工於維修機台時遭機台夾傷,經緊急送醫後仍不治。桃園市勞檢處表示,已要求欣興電子停工,初步調查發現,事發原因是肇災機械未設安全設備及措施所致,因欣興電子為上市公司,最高可開罰300萬元。
勞檢處說明,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因本案為死亡案件,依刑事優先原則,待勞檢處完成調查報告並經職安署備查後,將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事後經地檢署偵結後,勞檢處將依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裁處。
勞檢處表示,另,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將開罰5萬元至300萬元,因欣興電子為上市公司,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如第1次違反將裁罰15萬元,並依情節得裁罰至最高3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