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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小時前

割頸案家屬捐500萬遭疑「轉移資產」! 楊父悲憤:不想用承勳不幸換取利益 - 社會

2023年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高等法院民事庭今開庭審理、辯論終結,訂於11月25日宣判;辯方律師林月雪要求清查死者楊承勳的家屬財產,甚至質疑楊家將500萬元愛心捐款捐作獎助學金是「故意轉移資產」,楊父悲憤表示,正因不想用承勳的不幸換取利益,愛心大平台的捐款從未留作私用,500萬元獎助學金也捐給清水高中,目的是幫助學習成績達一定標準的清寒學生,不要讓他們的人生之路走偏,變成下一個站在少年法庭上的被告。

本案源於2023年耶誕節發生的新北市國中生割頸命案,林女因細故與同學起爭執,郭姓少年持刀刺死楊姓同學,林姓少女則被認定涉教唆犯案,兩人分別遭判處12年、11年徒刑定讞。

民事求償部分,楊姓少年父母及姊姊請求撫養費、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其中楊父求償723萬餘元、楊母求償662萬餘元、楊姊求償792萬餘元,合計求償2177萬餘元。一審新北地院認定郭、林共同侵權,且2人的法定代理人未盡監督義務,判4人連帶賠償楊父母共938萬餘元。

案經上訴,雙方審理期間因訴訟攻防發生激烈的言語交鋒,楊姓少年家屬請求撫養費,辯方則要求調查家屬財產狀況;高院今開庭審理,但並未開放旁聽,審判長庭末諭知將於11月25日上午11時宣判。

開庭結束後,郭的律師林月雪竟出言罵被害家屬律師李惠暄「法律人之恥」;據悉,楊父於法庭上表示,被告律師主張清查他們的財產,但這與被告應負的賠償責任毫無關聯,被告造成家屬重大損害,應負完全賠償責任,如果賠償責任還須視被害人家屬的財力而定,試問兩名被告若殺害首富的孩子,是不是連一毛錢都不必賠?這種道理,說給全國老百姓聽,誰聽得進去?

楊父說,他的女兒是重度智能障礙,沒有謀生及自理能力,他和太太都已50多歲,一旦夫妻倆離世,還有誰能照顧女兒?原本一家人已計畫好,承勳也答應,父母離世後會一肩扛起照顧姊姊的責任,如今是誰剝奪了承勳照顧姊姊的責任?造成這樣損害的人,不用賠償嗎?還是說,法院認為等到那一天,就讓女兒跟著他們一起離世?

辯方另主張,楊承勳父母捐出500萬元獎助學金,是故意轉移資產。楊父表示,新北市政府開設的愛心大平台捐款匯集全國人民的愛心,他們非常感激,但從未想過用兒子的離世來發財,「如果2名被告這麼想,我把捐款全數交給他們父母,讓他們兒子、女兒來償命,他們要不要?」

楊父強調,正因不想用承勳的不幸換取利益,愛心大平台的捐款從未留作私用,500萬元獎助學金也捐給清水高中,目的是幫助學習成績達一定標準的清寒學生,不要讓他們的人生之路走偏,變成下一個站在少年法庭上的被告,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有什麼不對?如果被告律師認為這是故意轉移資產,那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們非常不齒。

楊父質疑,愛心捐款難道可以扣抵損害賠償?若被告律師堅持如此主張,社會大眾聽得進去嗎?他將召開記者會詢問社會大眾:「如果殺一個人,被害人家屬得到社會同情的捐款後,被告就不用賠償,大家同不同意?如果大家都贊成,我就沒意見。」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60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