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選戰腳步逼近,宜蘭又傳出有候選人涉嫌賄選。宜蘭地檢署日前獲報,冬山鄉大進村無黨籍的村長候選人陳明陽,涉嫌假借發放蓬萊米等物資進行賄選,昨天指揮調查站與警方展開搜索,傳訊9人到案,訊後認定陳男違反選罷法行賄罪,諭知5萬元交保,但不必羈押。
冬山鄉大進村這次有兩位候選人登記參選,陳明陽挑戰要爭取連任的張進益村長,兩人都以無黨籍登記參考。宜蘭地檢署今天表示, 地檢署肅貪小組檢察官曾尚琳指揮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羅東分局、宜蘭調查站、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偵辦這起涉嫌假借發放蓬萊米等物資行賄案,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持宜蘭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進行搜索2處所,傳訊通知9名相關人士到案,查扣蓬萊米、麵條、罐頭、爆米花、飲料等相關證物。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被告陳明陽涉嫌經由贈送物品,尋求對方支持,事證明確,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
宜蘭地檢署呼籲民眾,賄選不限於現金,發送物資、走路工、招待旅遊或餐宴、贈送禮品禮券、代繳費用、免費接送或提供勞務等,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構成犯罪,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請提出檢舉,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24-099,檢舉獎金最高2000萬元,對檢舉人資料絕對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