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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3小時前

不適應關籠綁鍊2犬開溜幸尋回 走失未申報…飼主遭開罰最高1萬5

新北市1名飼主多年前認養兩隻狗,近期因遠行託兒子照顧,不料兩犬不慎走失。日前分別於新莊及板橋被發現送交動物之家,動保處循線通知飼主領回,並依動保法開罰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罰款。動保處呼籲若寵物不慎遺失,應於5日內辦理遺失申報。

動保處指出,該名飼主多年前從動物之家認養了2隻狗,起初將牠們飼養在山區環境照料。3個月前因考量照顧便利,決定將2隻愛犬接回市區親自照顧。但飼主日前因突發工作需求須前往花蓮,無法天天親自陪伴,於是拜託兒子每天前往板橋區的菜園照顧犬隻飲食。

2狗過去生活於寬闊的生活環境,來到都市後卻被關在籠內繫上鏈條,極度不適應經常汪汪大叫,引來附近鄰居多次抗議。為敦親睦鄰並兼顧動物福利,父子倆在菜園內圍出一小塊空地讓牠們活動。不料某天前往餵食時突然發現兩隻狗雙雙消失,父子倆焦急地四處尋找卻苦無下落。

8月時分別有新莊、板橋熱心民眾發現這兩隻狗,隨即通報並送交動物之家。動保處接獲後掃描寵物晶片資料,立即發文通知飼主。飼主得知2隻愛犬都平安無事驚喜不已,隨即主動回電向動保處表示將辦理領回手續。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寵物晶片就像毛寶貝的身分證,犬隻走失後若被民眾發現並送交動物之家,可透過晶片及寵物登記資料找到飼主,因此飼主除應完成寵物登記,也要確認電話、地址等聯絡資料是否正確,若資料異動應盡速更新。

動保處提醒,飼主若因工作、外出等因素需將寵物託付親友照顧,應事先確認飼養環境安全,尤其犬隻更換陌生環境時,可能因緊張而衝撞圍籬或脫逃。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寵物遺失後,飼主應於遺失事實發生後5日內,向登記機構或透過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辦理遺失申報,降低走失後找不到主人的風險。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80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