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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網
2小時前

男子行經斜坡板重摔質疑未維護 警方認定屬路障已移除

白衣男子走下道路,突然腳步踉蹌摔一大跤,但重摔在地的他,反射性用手支撐,右手也受劇烈衝擊,骨折就醫治療。

當事人林先生說:「的確有去附近酒吧跟朋友小酌幾杯,但我意識是清楚的,我也沒有到酒醉,當下只想說,會不會只是撞到麻麻的、刺刺的,然後去醫院才知道,原來是骨折那麼嚴重。」

摔倒的地面上鋪有斜坡板,表面是否防滑?到底牢不牢固?都引起受傷的林先生質疑,控訴攸關行人公共安全,似乎長期沒有維護,向超商、管委會等單位討說法,但事發至今1個月,未獲答案。

當地居民說:「它那個是類似像那種很大塊的,是好像要讓輪椅上來,我覺得應該不可能輕易摔倒。」;也有當地居民認為,「如果說像這種鐵板就遇到水,就很容易濕滑,那不管是牽車下去或走路,應該都會滑倒。」

重回事發地,在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巷弄,現場不見鐵片蹤影,只剩地面殘留痕跡,原來是被警方認定屬於路障,斜坡板違規設置。

台北市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巡佐沈文讚說明,「涉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82條道路障礙,遂以現場張貼限期改善勸導單。」

斜坡板是誰鋪設,超商回應,在2023年店面進駐前就已經鋪設;當地里長解答,以前的店家設置,但退租後沒有拆除。

台北市中山區正義里李志勇表示,「這個已經不可考了,可能是以前這邊的店家,他們為了客人的進出,所以他們就自己設的。」

律師施宥宏指出,「管委會他對於他自己的公設範圍,或是他們社區住戶共用的範圍內,他那時候容忍了這個住戶來設置,那本來就應該因此而負起相關的法律責任。」

由於舖設地點介於公私土地交界,律師分析,大樓的所有權人,有義務負起維護管理責任;行政機關長期未拆除,同樣可能牽涉怠於管理的國賠責任。

新聞來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3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