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內容...
搜尋你想看的內容
即時
政治
娛樂
社會
生活
國際
運動
財經
科技
地方
文教
作者頭像
聯合新聞網
3小時前

出嫁女兒納入應計人口 苗栗縣政府:社福資格審查更具公平及性平性

出嫁女兒是否納入社會福利資格審查家庭應計算人口?內政部社福考核發現各地有不同標準,「一國多制」造成寬鬆不一,苗栗縣政府要求審查落實社會救助法,「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列入家庭計算人口範圍,核計財產、收入,認為更具公平及性別平等性。

「年度總清查並未變更既有法定審查標準」!縣府社會處強調,除了落實社救法規範,且兒子、女兒目前法律都相同有扶養義務、繼承權等,出嫁女兒納應計人口,雖有可能影響福利資格,相對的也有可能因此符合條件。

各縣市政府最近啟動社福資格年度總清查作業,苗栗縣包括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約1萬7000件、2萬1000人,目前鄉鎮市公所辦理初審中,縣府特別要求出嫁女兒必須納入家庭應計算人口,也引發討論。

社會處指出,傳統觀念把出嫁女兒視為夫家的人,各地審查福利資格時,有些並末把出嫁女兒納入家庭應計人口,內政部今年社福考核提出糾正,社會處要求公所初審時做好把關,根據社救法規定,家庭財產、收入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其中,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並未分男、女,因此出嫁女兒必須納入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不過,社救法有排除規定,包括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等,對於民眾提出的特殊家庭狀況或資格認定疑義,將依相關法令及個案具體事證進一步查明,符合法定要件的前提下綜合認定,以維護審查公平性及民眾合法權益。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4/980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