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家客廳借給詐團架「貓池」(數位節費設備),一毛沒賺反倒面臨12萬元易科罰金代價,吳姓男子白忙一場淪為犯罪跳板,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判處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俗稱「貓池」的數位節費設備能插多張電話卡、遮蔽發話門號,常被詐團拿來當成遠端發話跳板。吳男明知隨意申辦市內電話給他人使用並裝設這類設備,可能淪為詐騙集團行騙工具,去年仍聽從對方指示,特地跑到客運站領取設備包裹。吳男隨後在台南住處申辦兩支市話門號,將這台網路電話閘道器接線組裝上線運作,替詐團隱匿真實行蹤。
詐騙集團隨後利用該門號假冒戶政事務所及警察人員,致電被害女子謊稱她涉及重大刑案,必須交出金融帳戶提款卡配合辦案。被害人誤信為真交出卡片,帳戶內存款隨即遭詐團車手分8次提領一空,共損失60萬元。事後被害人發覺受騙向轄區警方報案,檢警循線追查通訊源頭,直接前往吳男住處搜索,當場查扣該台網路電話閘道器。
吳男在警詢時坦承犯行,供稱自己只是依照指示跑腿領包裹與裝設設備,完全沒有分到任何詐騙贓款。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雖未直接下手行騙,但提供住處與門號協助架設機房跳板,助長財產犯罪並增加檢警查緝困難,使被害人求償不易,且至今尚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損失,考量其犯後態度與經濟狀況,判處4個月徒刑,扣案設備宣告沒收,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