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出國旅遊不少民眾習慣購買當地零食、泡麵或特色食品當伴手禮,但看似普通的商品,可能因含有肉類或其他受管制成分,導致入境時觸法受罰。地勤人員、旅遊部落客近日提醒,返台前務必確認食品成分及檢疫規定,尤其有「4類伴手禮」需要特別注意。依相關防疫規定,違規攜帶特定豬肉產品入境,首次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再犯最高可罰100萬元,民眾切勿因一時疏忽付出高額代價。
4類伴手禮最容易踩雷 肉類、植物製品都要注意
臉書粉專「克米&莉雅|最後登機廣播」近日分享,許多旅客選購伴手禮時,往往只在意口味、價格及保存期限,卻忽略包裝上的成分標示,直到返台才發現食品可能涉及檢疫限制。對此,莉雅整理出4類應特別留意的伴手禮,包括第一類「肉類加工品」,如肉乾、肉鬆、香腸及火腿;第二類「含肉成分食品」,如添加肉塊、肉汁等成分的零食或加工食品;第三類「植物及農產品」,包括水果、植物、種子及其他可能需要植物檢疫的商品;第四類「成分不明食品」,例如無法辨識原料、看不懂成分標示,或不清楚加工方式的產品。她強調,即使肉類含量很少,也不能自行認定符合入境規定。
回台才發現帶錯東西?主動申報、棄置是關鍵
至於已經購買伴手禮,抵台後才發現可能含有違規成分,該如何處理?莉雅建議,旅客應在通關前主動向海關或檢疫人員出示商品及包裝,確認是否符合輸入規定。若確認屬於禁止攜入的農畜產品,應配合現場人員指示處理,也可依機場規定,於通關前投入指定的農畜產品棄置箱。主動申報或棄置有助於降低違規風險,但是否涉及裁罰,仍須依產品種類、適用法規及實際處理情形認定,並非只要聲稱不知情就能免責。
別以為以前帶過就沒事 返台前務必確認規定
莉雅進一步提醒,過去曾成功攜帶入境,或看到其他旅客購買相同商品,都不代表該產品一定合法。尤其各國動植物疫情及台灣檢疫措施可能隨時調整,旅客應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最新公告為準,出國購物時先確認食品內容,返台前再次檢查行李。若對商品成分或攜帶限制有疑慮,應事先查詢或主動詢問,切勿抱持不會被查獲的僥倖心態,以免原本開心的旅程,最後因幾包伴手禮面臨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