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8日)院會討論通過將討論通過《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預計8年再投入1000億提升企業競爭力。本次修法針對輔導對象全面納入商圈、市場、地方特色產業、農企業、觀光旅宿等,將普惠資源擴及占比高達六成的獨資與合夥等102.9萬家微型店家,並推動353處商圈、1,030處公民有市場與列管夜市的環境改善。另外,也大幅放寬設備投資與研發創新的租稅優惠,估計逾4000家業者能受惠租稅減免,帶動投資效益逾500億元。
為全面提升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動能,擴大對微型企業的照顧,並打造新創雨林生態系,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推出研發創新、轉型發展及通路佈建、財務融通及輔導、人才延攬、培訓及留用,以及新創企業培育等多項政策措施,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報告指出,中小微企業一直是台灣經濟成長與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長期為國家打造健全的產業供應鏈基礎。依據《2025中小企業白皮書》統計,我國中小微企業共達171.6萬家,占全體企業98.9%,吸納約919.4萬人就業,占全國就業人口近8成,是支撐民生就業與地方經濟的重要力量。本次修法將配合「支持及壯大中小微企業方案」,透過未來8年加碼投入1,000億元、撥入「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基金」的規劃,建立長期、穩定的支持體系,協助企業持續轉型升級。
經濟部並指出,為擴大對微型企業的照顧,本次修法針對輔導對象全面納入商圈、市場、地方特色產業、農企業、觀光旅宿等,將普惠資源擴及占比高達六成的獨資與合夥等102.9萬家微型店家,並推動353處商圈、1,030處公民有市場與列管夜市的環境改善。同時,推動「以大帶小」,透過標竿企業帶動,協助中小微企業參與供應鏈合作、拓展大型通路及電商平臺,提升轉型能力與市場競爭力。
經濟部表示,為全面加強政策扶助力道,本次修法擴大研發投資抵減適用範圍,納入「委外研發支出」抵減,全面提高當年度研發抵減率亦調升至20%;增訂「轉型設備投資抵減」,提供中小微企業購置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數位及淨零轉型之抵減優惠,且適用門檻相較於產業創新條例的100萬元大幅調降至25萬元;擴大「增僱員工租稅優惠」適用對象年齡範圍,從原先的「24歲以下、65歲以上」放寬至「29歲以下、55歲以上」,並將「員工加薪租稅優惠」的加成減除率,從原本的175%提高至200%。
經濟部並表示,此外,為實現政府打造新創雨林生態系政策願景,讓新創企業為整體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挹注活水,本次修法特增訂新創企業培育專章,期能完善跨部會政策整合及協調之法制基礎,強化育成支持體系,營造創新實驗環境,由政府帶頭採購新創產品,全力支持新創企業之商業化發展。經濟部將偕同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爭取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