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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9小時前

改革濫訴⋯教師合理管教 可直接結案

校事會議因受理門檻低,引發校園濫訴爭議。教育部昨公布新版校事會議制度相關修法,明訂教師行為若屬於依法不予處罰或符合學校輔導管教規範者,可直接結案,並限縮一般考核案件外聘調查條件。新版校事會議制度,預計明天(九日)上路。

教育部今年一月推出校事會議二點○版,刪除匿名檢舉、調整案件受理和分流機制,並新增輔佐人參與制度等,但仍遭基層教師抱怨無助解決濫訴爭議,反而加劇校園對立與衝突,要求廢除,立法院教文會也在今年七月退回教育部今年初修訂的教師解聘辦法、考核辦法,要求教育部更正該辦法,再送立院備查。

教育部昨公布教師解聘辦法、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修正案。強調未來學校收到檢舉時,如果認定教師的行為顯屬依法不予處罰的情形,或符合學校依規定訂定的輔導、管教學生辦法,可直接結案。

教育部表示,學校應在收到檢舉廿日內,以書面說明理由並通知檢舉人,也可以透過親師生溝通、行政晤談等方式化解衝突。檢舉人不服,可在收到通知次日起,卅日內向主管機關陳情。

至於何謂「不予處罰」情形?教育部說,根據解聘辦法,包括學生有自傷、自殺疑慮,或攻擊他人、毀損公物等,教師為制止危害而對學生施加必要強制力,屬業務上的正當行為;「合理管教」則包括口頭糾正、書面自省、調整座位及站立反省等措施。

此外,針對一般成績考核案件,若教師行為並未達到校事會議所處理的重大案件程度,但言語、行為等確有需要檢討之處,可透過學校一般考核處理,例如口頭告誡、警告或記過。

對於教師質疑外聘調查員人才庫素質參差,教育部說,此次修正將限縮外聘調查條件,僅在員額編制、偏遠地區或其他特殊情形導致校內調查有困難時,才得例外由校外人員調查。

在法律支持方面,教育部國教署規畫本月中公布作業要點,補助地方政府建立教師法律諮詢機制,提供教師接受不適任調查時的法律諮詢;本月底公布「各級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參考勞動部指引及校園實務案例,預防教師遭受職場不法侵害。

不過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質疑,修法後仍有「誰來判斷」、「由學校誰決定結案」等問題。另依規定,學校結案後,檢舉人仍得提出陳情,由主管機關依規定審議決定;因此,學校作為教育場所,仍須承擔法律程序與行政處理的壓力,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師也可能因此增加負擔,進而影響教師擔任行政工作的意願。

針對外界關注校長若缺乏行政承擔,可能將案件直接送校事會議,國教署長彭富源說,下周將邀請全國兩大校長團體,說明校事會議、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相關法制配套;另將邀請廿二縣市教育局處相關人員說明,再由地方政府向所轄學校校長說明,教部也將針對所主管學校另辦理說明。

教育新血流失:是什麼逼走年輕教師?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801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