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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10小時前

教育部公布校事會議修正案 國教盟肯定分流更清楚:該結案就儘快結案

校園濫訴問題層出不窮,教育部今天下午公布校事會議最新修正案,明訂教師行為若屬依法不予處罰或符合學校輔導管教規範,可直接結案,並限縮一般考核案件外聘調查條件。家長團體國教行動聯盟表示,肯定修正方向,認為不同性質案件分流更清楚,讓該結案的案件儘快結案、該處理的案件仍依法處理。

教育部今天修正教師解聘辦法、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中共計3項內容。其中,第8條、第9條之2規定,學校收到檢舉後,如果認定教師的行為屬於依法不需要處罰的情形,或符合學校依規定訂定的輔導、管教學生辦法,可直接結案。

而學校應在收到檢舉20日內,以書面說明理由並通知檢舉人,也可以透過親師生溝通、行政晤談等方式化解衝突。檢舉人不服,可在收到通知次日起30日內向主管機關陳情。

國教盟表示,過去教師即使明顯屬於依法執行職務或合理輔導管教,遭檢舉後仍可能進入後續程序,造成教師壓力及學校行政負擔。這次明訂教師行為若顯屬依法不予處罰,或符合學校依法訂定的輔導管教規範,學校應予結案,不必進入後續程序,「我們認為是重要而且必要的改革」。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方面,教育部表示,為落實解聘辦法與考核辦法案件分流,考量一般成績考核事件性質相對單純,學校原則上應派校內人員調查;僅在員額編制、偏遠地區學校或其他特殊情形,導致校內人員調查有困難時,才得例外派校外人員調查。

對此,國教盟說,這有助於減少不必要的外部調查程序,但也認為,未來仍應持續檢視各校實際執行是否具有公正性與專業性。

國教盟表示,教育部接下來應把合理管教的界線與實施指引說得更清楚,也建議新制實施半年至一年後,公開前端結案、案件分流、處理時間及陳情結果等資料,用實際結果檢驗改革。

教育新血流失:是什麼逼走年輕教師?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80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