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案入監後,其胞弟、前副董事長孫道亨與前總務部協理林世章,涉嫌透過禮券核銷、公司租車替孫道存夫妻支付私帳,使太電損失約900萬元,台北地檢署依特別背信罪起訴2人;前太電董事長苑竣唐則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經依職權送再議,高檢署今撤銷苑竣唐不起訴處分,發回續查。
檢方調查,孫道存2017年9月入監後,已未在太電任職,公司依法不得再給付薪資或其他財產利益。林世章自同年8月起,以代墊款或自行墊款購買郵政禮券,假借尾牙、員工生日禮金等名義兌現,經孫道存秘書轉交其妻吳逸玲,供夫妻花用;再由王秋敏製作不實核銷資料,經孫道亨核准請款,掩飾資金流向,使太電損失243萬2210元。
檢方續查,林世章自2017年11月起,陸續以太電名義承租3輛車,提供孫道存、吳逸玲使用,並指派不知情的太電司機駕駛,直至2021年11月止,太電就3輛車至少支出657萬餘元。
承辦檢察官姜長志認定,孫道亨、林世章透過代墊款、禮券核銷及公司租車,替孫道存夫妻支付私人開銷,使太電損失約900萬元,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起訴,並認定2人反覆以相同手法犯案,屬接續犯,應論以一罪;吳逸玲取得的不法所得合計900萬3850元,建請法院沒收或追徵。
苑竣唐獲不起訴後,檢方依職權將案件送高檢再議;高檢撤銷苑竣唐不起訴處分,今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