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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10小時前

合理管教不送校事會議 全教總:小修小補仍枉然、未能解決問題

教育部今日公布校事會議規定修正,若屬於合理管教、依法不予處罰樣態,學校可直接結案,免去校事會議受理與調查程序。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教育部試圖減少校事會議案量,但不等於確實解決制度性問題,尤其針對惡意檢舉案件仍缺乏防止濫用的責任機制。

為緩解校事會議濫訴等爭議,教育部今天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8、第9條之2以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之1。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認為,至少教育部終於承認,過去只要有人檢舉,就可能進入校事會議及調查程序的制度設計,確實不妥。然而,減少進入校事會議的案件量,不等於解決校事會議制度問題,教育現場對校事會議長期提出的幾項爭議幾乎沒有回應。

葉青芪指出,這次新增快速結案機制,只能處理「顯然」合法或符合輔導管教規定的案件;但只要案件未達到「顯然」可以結案的程度,學校仍須投入行政程序、人力與時間。更重要的是,對於反覆檢舉、惡意檢舉、明顯欠缺事證,甚至事後證明完全不實的案件,仍缺乏防止濫用程序的責任機制。

再者,葉青芪也說,教師法雖然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的調查處理程序,但不等於授權教育部,將一般教師考核與懲處一併納入校事會議體系。教育部一再透過子法擴張校事會議範圍,使原本處理重大不適任教師案件的制度逐步泛化,也是造成校園大量程序性調查的原因之一。

葉青芪也表示,違反調查專業的調查人員也缺乏有效的課責機制。校事會議制度施行以來,屢有教師反映調查品質落差極大,包括調查範圍不清、證據取捨失衡、忽略有利當事人的事證,而調查人員幾乎沒有相對應的淘汰與究責制度;而去過造成的冤案也未獲得補償和回復,若教育部堅持不廢除校事會議,就應研議相關回復機制。

全教總表示,校事會議制度實施至今,其造成的副作用已經大於療效。教育部不應以一次又一次局部修補,應勇於面對問題,停止校事會議此項苛政,才能阻止教育現場繼續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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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8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