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日前向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報案,稱住家遭人監視,台北地檢署今日宣布偵結,共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鄭永津等4名徵信業者,並建請法院對鄭從重量刑1年6月,另對2名出資委託的港籍人士發布通緝。
根據檢方調查,鄭永津為微信徵信、全聯徵信負責人,他在2024年9月5日時,接受香港籍鞠姓、林姓男子以港幣99950.09元,折合台幣約36萬元代價委託跟監沈伯洋,鄭男再將此案轉包給大愛徵信承作,並由大愛徵信負責人謝乙辰指派員工江文鑫、侯凱瀚等人執行跟監。
檢方指出,江文鑫等人起初因沈柏洋有隨扈在旁保護,導致跟監不順,因此改以安裝於機車座墊下方的微型攝影機,對沈伯洋住處大門口進行攝錄,並於2024年10月1日至11月8日期間,24小時監控沈伯洋及其家人進出,再由鄭永津透過Telegram轉傳所得影像給鞠男。
檢察官於起訴書中表示,鄭永津為圖個人私利,罔顧境外敵對勢力近年來對國人之打壓及迫害行徑,收受高額價金委託,配合境外敵對勢力對國人為侵害行為;問訊過程中也多次避重就輕,顯示並非真心悔悟,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至於謝乙辰、江文鑫、侯凱瀚等3人,檢方則認為均已坦認犯行並深表悔悟之意,且江文鑫及侯凱瀚均為受僱員工依指令辦事,實非始作俑者,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