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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10小時前

1拳港幣10萬痛毆矢板明夫 香港黑幫「和勝和」打手接續羈押禁見

日籍媒體人矢板明夫今年7月在台中永豐棧酒店遭人痛毆,檢警抓到動手的香港籍男子廖港發,查出他是香港「和勝和」幫派成員以10萬港幣價碼受雇打人,廖落網遭收押禁見,台中地檢署痛斥他以暴力箝制我國言論自由、民主,今依組織等罪嫌起訴、移審,台中地院晚間裁定接續羈押禁見。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賴謝銓偵辦,今起訴、移審台中地院,賴再到庭蒞庭,主張廖在台無固定住居所,案發後安排搭機離台,離境前被拘提到案,仍有共犯在逃,且廖仍避重就輕、受金錢利誘犯案,有逃亡、串證及反覆之虞,建請繼續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今晚裁定廖羈押禁見。

檢方起訴指出,廖港發(33歲)是香港地區「和勝和」幫派成員,及所謂「行動組」組長,過去就曾在香港接受金主委託毆打指定對象,行情為每毆打1拳港幣3000元至5000元,與港籍同夥吳永樂、馮孝揚、鄺祖暉及王雋昊都是香港地區「和安樂」幫派成員,廖港發等5人與矢板明夫無私人糾紛。

檢方查,身分不詳自稱「陳偉豪」的男子,同為和勝和幫派成員、行動組組長,他明知矢板明夫是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經常公開評論兩岸時事、發表政治性言論,得知其將擔任春雨文教基金會在永豐棧酒店舉辦之活動講師,就出資雇用跨境施暴集團,企圖利用公開毆打矢板明夫,以達威嚇言論自由,達成跨境鎮壓目的。

檢方指出,吳男向廖港發說若他親自下手,「上面」願意支付港幣10萬元,隨即於7月6日中午11點38分,在永豐棧酒店1樓大廳徒手痛毆矢板明夫臉部,同夥王男在旁把風,行凶後還假意上前關心被害人,再趁機離去、回報犯行後離境,警方在台中機場逮到廖男。

檢方認為,廖港發不僅是傷害特定被害人,更藉由跨境暴力、媒體傳播產生「殺一儆百」效果,使民眾因擔心遭境外勢力鎖定、報復,而不敢發表特定言論,實質上是以暴力箝制言論,侵害我國民主制度及社會秩序,應予嚴厲非難,更挑戰我國司法權。

檢方今偵結,依傷害、強暴方式犯公然侮辱、恐嚇公眾,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提起公訴廖港發,求處最重5年徒刑,其餘吳、馮、鄺及王等4人,發布通緝。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79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