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11月登場,本次有25名中國籍配偶登記參選,其中4人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已繳交者有7人的喪失原籍證明時間未滿10年;知情官員透露,中配李貞秀除籍未滿10年,依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無法成為民選公職候選人。
李貞秀今年8月宣布參選竹北市長,並對外聲稱「竹北是我堅定的選擇」。不過,李貞秀是2025年3月才回到中國放棄當地戶籍,其參選資格仍有疑慮,待新竹縣選委會認定。
25名中配登記參選 11人喪失原籍條件不符規定
知情官員今日指出,中配要成為民選公職候選人,首先必須領有台灣戶籍,並註銷中國戶籍,且繳交除籍證明給移民署滿10年,這樣才算單一戶籍的身分轉換完畢,才能登記為候選人,上述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
官員說明,目前選務機關和戶政機關已完成這方面資訊的共享,過去選務機關對於中配參選,可能只看有無台灣身分證,並無查核何時放棄中國戶籍,現在皆須放棄中國戶籍及取得台灣戶籍滿10年才行,今年開始選務機關和戶政單位完成連線,查核作業將可落實。
官員談及,如果有中配未放棄中國戶籍或放棄未滿10年,依法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選務、民政機關都會落實查核。以中配李貞秀為例,她先前在還沒放棄中國戶籍情況下,就先登記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後來政府專案清查時,她才透過補辦方式完成,像這個就是除籍未滿10年。
官員進一步說,依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李貞秀情況就不符合規定,因為她放棄中國戶籍未滿10年,亦即無法參選。
官員指出,2004年兩岸條例修正後,中配須放棄中國戶籍才能取得台灣戶籍。移民署對於每個中配的放棄時間都有紀錄,相關資料都會分享給中選會進行查核,以滿足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
對於若中配當選後,是否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官員說,根據「國籍法」規定,選上公職後,須放棄外國籍,當然包括中國國籍。依現行規定,是有一年緩衝時間,必須非常努力放棄中國籍,若沒辦法放棄,依「國籍法」相關規定,可能就沒有辦法擔任民選公職人員,屆時就是由內政部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