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徐佳青遭指控任職僑委會副委員長期間,疑讓10多歲兒子隨行出訪並以「攝影官」名義出現在接待資料,丈夫唐博偉也被指曾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載送家人跨州活動,國民黨團書記長許宇甄痛批,這已涉及公器是否私用、國家資源是否被高官家屬占用的弊案,檢調與政風單位沒有理由不查。「滾石不生苔,檢調該動起來了,不要碰到新潮流就轉彎。」
許宇甄指出,過去司法實務中,不乏公務員僅因數十元公有財物、加班費或公務支出的不當使用,就遭調查、起訴甚至判刑的案例。司法之所以介入,看的從來不只是金額大小,而是有沒有利用職務機會違法取得、使用國家資源。既然30元等級的案件都能依法追究,面對次長級官員家屬涉及公務車、駐外人力、公務出訪與外交資源的疑雲,豈能反而視而不見?
許宇甄痛批,公務車不是徐家的私家車,駐外館處不是高官家族的服務中心。若一般基層公務員動用幾十元公家資源都可能被追究,高官更不可能享有「金額不明、責任就不必查」的特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能辦小不辦大、辦基層不辦高官。
許宇甄強調,檢調應主動調查相關出訪、接待、公務車及駐外人力使用紀錄。滾石不生苔,該查就查、該辦就辦;藏污納垢之處,更應徹底清乾淨,檢調、司法不能碰到新潮流就轉彎?連權貴公器私用的疑雲都不敢碰,司法公平正義從何談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