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分局日前搜索西門町知名同志酒吧「Commander D」,事後卻爆出員警在執行過程中疑有不當情形,不僅未出示搜索票,甚至嘲諷「殘障也可以做X喔?」,萬華警分局長、偵查隊長和4名員警等6人因此被懲處。曾任警職的球評石明謹指出,警察的教育沒有問題,因為根本沒有教育,這不是蔣市長的責任,但是這個鍋他也要背一半,因為這些沒受教育的警察,現在是你在指揮、你在管理。
石明謹在臉書發文表示,四等警察特考沒有考刑事訴訟法,所以警察不懂法律流程很正常。警察在警察法規跟犯罪偵查的課程中,確實會涉及跟刑訴有關的內容,但是那跟懂刑訴,有很大的距離。
很多警察也不懂交通規則,因為他們的交通規則觀念跟大家一樣,都是考駕照的時候,用雞腿換來的,大概只有交通隊的會有七、八成懂交通規則。因為警察特考除了三等的交通組以外,也不考交通法規,也就是說,百分之九十的警察,沒有真正學過交通法規,交通隊的同仁就是在隊上邊做邊學,才成為比較懂的那批。
警察會調來調去,單位裡總會有從偵查隊調來的、從派出所調來的、從保一總隊調來的,這些新手,一堆連滾輪跟圖尺都不會用,就在處理車禍的,等到他們熟了,還是有人會調走,所以交通隊會有看不懂交通標誌的交通警察,很正常。
石明謹舉例,在大安分局交通組的時候,我們組長本來在警專兼課,他是警大非交通系畢業,這輩子也沒擔任過交通員警,沒處理過任何一件車禍,但是在學校教交通事故處理實務,只因為他的頭銜是交通組組長。後來他因為臨時高升去外縣市,學校還有半學期的課程沒上完,於是就叫我去代課,因為我在交通組上班,還在警大唸碩士班,我唸的是行政法學!但他們覺得沒差,於是我就去教了兩個多月的課。 這裡講的是法律上的缺乏教育,另一個問題是執勤能力的教育,因為你沒有在法制上有體系的教育,所以警察要怎麼學習工作技能?說好聽靠的是經驗傳承,說難聽就是憑感覺亂教一通。
石明謹表示,社會上很多人的錯誤觀念是,同志就是會吸毒、就是會搞性愛轟趴,好像異性戀都不吸毒、絕對不濫交一樣,這些同仁沒有受過足夠的法制教育、性別教育、執勤技巧教育,所以他們的觀念也是,這些同志一定有問題。然後他們就把這些同志,理所當然的當做犯人看待,其實在現在這個數位時代,警察說話都會很小心的,深怕講了不該講的話會被檢舉,會被炎上。 這次之所以會在這麼多人面前,在這麼多手機、監視器的錄影下,還是會講出這些不堪入耳的歧視言語,正是因為他們並不覺得這些話有問題,這才是悲哀之處。
這是警察體系的通病,以我過去的經驗,外縣市的員警素質問題可能更嚴重,但是相對的,外縣市的勤務複雜程度,以及風土人情也不同,這種事情在都會區出包的機會更大。但目前看起來,市警局不覺得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這也不意外,因為這些做決定的長官,他們也沒受到足夠的教育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