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新北市男子謝文雄因不滿妻子張姓妻子申請保護令,2025年7月竟騎車追撞妻子與張姓小姨,並持廚刀、鋁棒殘忍將2人砍殺致死,新北地院審理後依2個殺人罪判處他各判無期徒刑,近日判決書全文曝光,法官認定謝男並無預謀連續殺人,非達犯罪情節最嚴重死刑標準,且依憲法法庭「憲判8」意旨,須殺害3人以上才構成死刑要件,消息讓受害家屬非常不滿。
保護令仍砸物傷妻 謝男隔日持刀追撞2人
根據判決書,謝文雄與妻子張女長期居住岳父家,家庭經濟主要仰賴妻子工作及岳父母接濟,不料他2025年5月17日在住處家暴、攻擊妻子,導致妻子左眼角及左耳周圍多處瘀傷擦傷,法院同年6月25日核發暫時保護令,禁止他對妻子實施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沒想到保護令核發後,他7月6日仍在住處砸毀大型陶瓷存錢筒,對妻子實施精神侵害。
隔天(2025年7月7日)上午11點多,他騎車行經土城明德路,從後方追撞妻子與小姨子共乘的機車,待2人倒地後,他立刻拿出預藏的廚刀刺向小姨子頸部及右上臂至少3刀,妻子見狀從背後拉扯阻止,他隨即轉身攻擊妻子,對妻子頸部、左上肢及左胸至少刺7刀,之後又拿鋁棒猛砸頭部至少3下,造成2人大量出血死亡。
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謝文雄因妻子萌生離婚意念而產生強烈控制欲,犯案前也曾出現傷害、違反保護令等行為,不過謝男原本僅預謀殺害小姨子,直到妻子出手阻止時,才進一步產生殺害妻子的犯意,因此無法證明他在預謀階段即有連續殺人計畫。
法官認定非預謀連續殺人 謝男犯後逃逸還滅證
判決書也指出,謝男殺人後駕車跨縣市逃逸,在國道丟棄兇器滅證,還在社群網站登載挑釁字句,並致電小姨子丈夫告知死訊,儘管謝男在庭上聲稱後悔,但法官認為謝男在關鍵事項避重就輕,未見真誠悔意。
至於死刑部分,合議庭依「憲判8」要求的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進行評議,憲判8中將殺害「多人」列為犯罪情節最嚴重情形之一,但「多人」應解釋為殺害3人以上,且本案被告並非殘忍殺害兒童、老年人、懷孕者或身心障礙者等自我保護能力明顯不足者,因此最終判處2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2個無期徒刑 死者父怒問「難道要死4人?」
死者家屬對於判決難以接受,死者父親痛批法院雖認定謝男犯行惡劣、毫無悔意,卻因犯罪情節未達最嚴重而免死,悲痛說「難道要連我跟我太太都被殺掉,台灣司法才能判那個惡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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