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何姓男子9年前駕駛轎車經國道一號南下295公里下營系統路段附近,經國道四隊攔查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遭台南市交通局裁罰9萬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發現他在新北市板橋區有一戶4樓公寓持分,經新北地院拍賣後,全部清償完畢。
台南分署表示,2022年1月間收案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他有存款可供執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存款,僅扣得804元,解繳交通局收取。又執行人員發現他有薪資債權可供執行,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薪資,惟公司回覆已離職。
執行人員鍥而不捨查得他於新北市板橋區有一戶4樓公寓持分,囑託新北分署進行查封拍賣,其間他雖自行清償1萬4千元後,即未再清償。後因他名下持分公寓遭新北地院拍賣,新北分署將案件移併新北地院合併拍賣後,全部清償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