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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10小時前

機構住民符合長照與身障資格每月補助2萬 業者:兩種資格須分別申請

今年住宿式長照機構補助於9月14日起開放申請,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住民,每人每年最高補助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住民,再加碼5000元補助,若兩種身分都符合,最高可有每月2萬元補助。但業者指出,長照資格由地方衛生局管理,身障資格由社會局管理,必須分別送件,對家屬來說較複雜將持續協助申請。

今天於第七屆國際照顧博覽會的「長照產業現況與結構困境」議題方面,台灣護理之家協會監事周孟賢說,長照、身心障礙補助申請在部分地區分屬不同主管單位,家屬常不太了解申請資格與流程;然而,雖申請流程較複雜,但對具有兩種身份的長者家屬而言,每月至少比原本多了5000元補助仍有幫助,目前將持續向家屬說明申請方式。

台灣護理之家協會理事長謝長佑認為,對於重度失能、失智或家庭已無法提供全天候照顧的長者而言,住宿式照顧並非單純「比較方便」的選擇,而是維持安全與照顧品質的必要安排,現行18萬元補助是否足以保障民眾選擇住宿照顧的權利,仍值得討論,業界將期待主管單位進一步研議將補助提高至24萬元或30萬元。

長照機構收費也是業者關注問題。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鄭清雲表示,目前住宿型長照機構收費須報所在地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但機構營運成本受到薪資、食材及能源等價格變動影響,若收費無法及時反映成本,可能壓縮機構加薪、留才及改善服務品質的空間。

衛福部長照司專門委員王玲玲表示,長照服務法規定,機構價格須由地方主管機關參考各地物價指數訂定,但並未設置天花板,然而涉及各縣市生活水準和物價,無法統一價格標準,業者須備妥相關文件,清楚說明調價理由,才有利地方政府審核。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14/9789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