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期預告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擬調高資深優良教師獎金,依照年資不同,最高可領一萬五千元。不過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九大教師工會認為,調幅與教學現場期待存在明顯落差,呼籲教育部參考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的實質數額,大幅提高資深優良教師獎金。
資深優良教師獎金自一九九一年以來,已卅五年未調。教育部為此擬修法調高資深優良教師獎金為現行的一點五倍。其中服務滿十年者的優良教師,獎金從現行四千元,調高為六千元;廿年者,從六千元增至九千元,卅年者,從八千元,調高至一萬二千元,四十年者,從一萬元,增至一萬五千元。
台教產理事長郭彥成指出,資深教師長年累積教學、輔導及校務經驗,政府若要穩定師資、減緩人力流失,應建立具體實質的獎勵制度。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蕭家怡則說,既然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已樹立「久任應給予實質獎勵」的法制標準,對於長期在一般學校耕耘、承擔同等教育責任的資深優良教師,政府也不應讓獎金流於象徵性的榮譽。
為此,九大教師工會呼籲資深優良教師獎金應大幅提高,不應以一點五倍為修法目標,並參考偏遠地區久任獎金數額。此外,教師依法停聘後若回復聘任,停聘期間不應影響資深優良教師獎勵的連續年資,並通盤檢討偏鄉久任獎金制度,合理採計教師跨校及不同身分人員服務年資。
對此,教育部表示,偏遠地區教師久任獎金與資深優良教師獎金的設立目的、性質、適用對象不同,不宜直接套用久任獎金之高額標準或發給機制。將通盤考量法制作業規定、財政預算編列及跨部會研商結果,妥為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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