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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網
11小時前

動團指網路狗肉交易成產業鏈 農業部:持續宣導吃狗肉違法

透過網路看到疑似有越南人士兜售狗肉,動保團體佯裝要購買與賣家聯絡,但對方多次更改地點與時間,最後9月27日晚間約好在湖口一帶面交,結果打開塑膠袋一看,研判是狗肉與內臟,重達7.1公斤。

新竹縣議員朱健銘表示,「中秋嘛,他們越南人聚在一起的時候,他們就會去訂購,飲食文化不同,可是來台灣,你就必須要遵守我們台灣的法律。」

台灣《動保法》明文規定不得宰殺狗或販賣屠體,否則重罰。

新竹縣動保所長何志豐指出,「他是有持有的部分,依照《動保法》處5萬到25萬的一個行政罰鍰,他有宰殺的部分,他是有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0到200萬的一個罰鍰。」

從動保團體的臉書可見,不只新竹,苗栗與桃園都傳出疑似販賣狗肉,懷疑在國內已有地下狗肉交易鏈,從網路接單到有人提供肉品、運送與交易,至於違反販賣狗肉是否多為越南移工,農業部表示尚無統計,但持續加強宣導。

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說,「第一個他入境的時候,一定會有這些法規的一個說明,那第二個就是他們去入職的時候,勞動部那邊也會有說明不會說只宣導一次。」

在成大取得博士學位目前在高科大任教的學者阮氏青河表示,在越南吃狗肉並不違法,請吃狗肉甚至在表達尊重,但認為來到台灣應該遵守台灣法律。

高科大助理教授阮氏青河指出,「在越南是沒有任何的法規說你不可以吃狗,狗肉這個不是只有越南一個國家有吃的,那其他國家來到台灣,只要有就是觸犯到台灣的法規的話,那就按照法規去處罰就好了,不需要去說哪裡人、哪裡人野蠻。」

阮氏青河指出,韓國越南等國都有吃狗肉習慣,但入境台灣還吃就違法,且可能導致處罰,甚至驅逐出境,想留在台灣就要守法。

新聞來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2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