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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9小時前

台南2里長參選人分涉吐司賄選、搓圓仔湯 各8萬、20萬交保 - 社會

台南地檢署近來接獲檢舉指出南市大內區石城里某里長參選人涉與親友沿路發送貼有競選標語的1包吐司(市價約4、50元)給選民,已送出100包;另永康區西橋里黃姓里長參選人涉以金錢行賄、企圖勸退另位黃姓對手。檢方指揮警、調偵辦,訊後分別諭知石城里與西橋里兩位里長參選人各交保8萬元與20萬元。

這也是今年九合一大選,台南檢方首度有查賄行動及對參選人被告強制處分案。由於距投票日不到兩個月,預料台南檢、警、調等單位將有後續查賄相關行動。

9月24日下午,南市警善化分局通報檢方指南市大內區石城里某里長參選人為尋求選民支持,夥同親友在該里沿路發送貼有里長競選標語貼紙的吐司1包給當地選民,合計已送出100包,以此向選民行求賄選。

南檢督導轄區的主任檢察官郭書鳴、檢察官李政賢指揮警方以現行犯逮捕該里長參選人及協助發放吐司的親友共4人,並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訊問認該里長參選人等4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嫌,犯嫌重大,但無收押必要,均命交保候傳。

另,南市永康區西橋里黃姓里長參選人涉以金錢行賄、俗稱「搓圓仔湯」的方式,想勸退另位黃姓里長參選人,南檢主任檢察官劉修言與檢察官楊尉汶指揮南市調查處、永康警分局於今(30)日持法院搜索票到黃姓里長參選人及相關人據點搜索,查扣相關證物。

檢方複訊時,雖然被告黃姓參選人否認搓圓仔湯,但檢方認為黃嫌涉向對手行賄、要求對手退選,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7條第1項之罪,犯嫌重大,但無收押必要,也命參選人被告交保20萬元候傳。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59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