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日前推動鞭刑公投,但遭到中選會否決。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30)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提案將鞭刑入法,針對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等四大重罪得宣告強制鞭打。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回應,相關修法當然可以進入立法院討論,但應先釐清鞭刑究竟能否有效嚇阻犯罪。他更反諷,若只追求刑罰的威嚇性,建議國民黨乾脆就直接用《大清律例》或者是明朝的一個刑律,那個威嚇性更恐怖,問題是老百姓可以接受嗎?
對於國民黨團上午宣布將推動鞭刑修法,莊瑞雄回應時表示,國民黨現在部分立委「非常喜歡鞭刑」,看起來「有一點在演古裝戲」。現行《刑法》第33條所規定的主刑中並沒有鞭刑,若要新增,就必須仔細討論。
莊瑞雄指出,國民黨點名性侵、虐童、毒駕、重大詐欺等犯罪,但這些犯罪的性質並不相同。以性侵而言,除了刑罰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及時提供被害人救助,以及如何防範犯罪發生;重大詐欺則要思考如何防堵詐騙、追回被害人的財產,甚至瓦解犯罪組織。他質疑,「鞭子打下去,犯罪組織不見了嗎?鞭子打下去,然後這些被害人被騙走的錢就回來了嗎?」這些問題都應該在立法院好好討論,而不是單純附和民粹。
莊瑞雄也反問,如果鞭刑是為了嚇阻重大犯罪,那麼叛國、重大經濟犯罪,甚至涉及國會議員的犯罪,為何沒有一起列入?不會碰到國會議員,鞭子就藏起來,然後碰到老百姓,鞭子就拿出來打。
至於鞭刑修法是否應直接逕付二讀?莊瑞雄明確表示,當然要來做一個討論,包括未來由誰執行鞭刑、是否還要訓練專門的執行人員,以及實際執行方式等,都必須先討論清楚,而不是透過逕付二讀、舉手表決通過,就認為相關犯罪從此都能遏止。
莊瑞雄還反諷,如果認為刑罰愈嚴苛、威嚇效果就愈強,建議中國國民黨乾脆就直接去適用《大清律例》,或者說明朝的一個刑律把它放進來以後,那個威嚇性更恐怖、更可怕,也許威嚇性還會更強。不過,台灣若真的採取這種刑罰制度,不僅涉及國際人權組織如何看待、台灣是否走回頭路,更根本的問題仍是,老百姓可以接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