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師大女足隊教練周台英被控以「不配合就扣學分」方式,脅迫女足隊員參加研究計畫,接受連續14天、每天3次抽血實驗,台北地檢署30日公布偵查結果,指出可能是因為周台英帶隊風格及習慣,造成不友善環境,不能因足球隊員感受到「教練權威」等心理壓力,就認為周台英涉犯刑事強制罪,至於是否構成霸凌或違反研究倫理,應由權責機關調查。
周台英1998年起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運動競技系擔任教師,並擔任女子足球代表隊教練,2017年起也同時擔任台北熊讚PlayOne女子足球隊總教練,2005年間遭指控,強迫女隊員配合參加她的國科會、教育部體育署研究計畫,在寒暑假接受抽血測試,有時由不具醫事人員資格的學長負責抽血工作。
周台英在偵查中辯稱,不覺得自己有強制,從來沒有隊員跟她說不想參加實驗,之前曾將隊員簡奇陞退隊,是因為約了6點半面談參加實驗的事情,簡奇陞10點半才到,說是睡過頭,她就跟簡說,如果不想做實驗可以說,不想做的話可以離開,簡就拿著包包走了。
檢察官通知女足隊員到案說明,簡奇陞等部分隊員確實會害怕或抗拒抽血,但因先前學姐都有參加,曾有學姐表示不參加就被教練責備;另外有隊員表示自願參加實驗,因為「這是訓練的一部分」;也有人是國家代表隊球員,寒暑假會集訓或出國比賽,所以沒參加過抽血。
北檢偵查認為,沒有隊員提出周台英具體強暴、脅迫隊員的行為方式,無證據足以證明周台英以「抽血換學分」強制隊員參加抽血實驗,或許是因為周台英帶隊風格及習慣,造成球隊成為「不友善環境」,周台英忘了自己可評定學生兼隊員的「專長學分」,具有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但不能僅因隊員受到「同儕均參與」或「教練權威」的心理壓力,就認為周台英有強制犯行。
另外周台英參與的研究計畫中,是由現職、退休護理師為受試者抽血,雖有隊員說過去曾有非專業人士抽血,但無法舉出確切時間、計畫,無法進一步查證,且為了研究實驗而抽血,也不是主管機關所定義的醫療行為,因此這部分違反《醫師法》罪嫌不足。
最後周台英坦承涉嫌虛報人頭詐領國科會補助「遠紅外線計畫」2萬元、詐領教育部補助的「腰部強化訓練計畫」測試費3千元;挪用受試者繳回測試費49萬8千元去做越南移地訓練,共計不法所得52萬1千元,檢察官起訴認為周台英所生危害非鉅,犯罪動機難認惡劣,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因抽血案遭台師大停聘的教授陳忠慶、研究生何智巧所涉偽造研究經費單據罪嫌不足,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