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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16小時前

昔為培育台灣電影種子人才!38年聯合辦公中心即將走入歷史

源自於民國七十七年8月經行政院前新聞局以新臺幣1,400萬元購置位於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45號四樓完成的電影團體聯合辦公中心,經使用至今民國115年9月止已有38年的歷史了,此一產權當年登記給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並代為管理,因此電影基金會就無償獲得此產物的捐贈。

此ㄧ美意用心良苦正面積極的文化政策經長期使用以來,也在製片、編劇、攝影、表演藝術等各方面培育了不少的電影種子人才,並且辦理亞太影展,也爭取到台灣的電影參加奧斯卡影展最佳外語片競賽資格。

現在每年交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代辦甄選,目前現有的五大辦公團體有中華電影製片協會、台灣區電影製片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中華民國電影攝影協會、中華民國電影戲劇協會。

後來由於政府的組織改造後,行政院前新聞局電影處的業務也併入了文化部,而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至今也屬於文化部管轄的單位,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營運至今,因爲辦理金馬獎影展和兩岸電影展的業務所需,至今年已虧損了新臺幣500餘萬元。

應財政部要求文化部改善,因此計劃將此產權出售,乃由董事長朱延平發文給聯合辦公中心的五個電影團體,限期在115年年底以前完成搬遷。

文化部李遠部長表示關心,要雙方進行協調溝通,但似乎沒有達到預期,五個電影團體的理事長分別爲中華電影製片協會理事長劉益東、台灣區電影製片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邱順清(之前也擔任過電影基金會的董事長)。

台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理事長曹雨婷,中華民國電影攝影協會理事長林添貴、中華民國電影戲劇協會理事長洪述棠,共同期盼延長聯合辦公中心的使用,並請文化部也安置另外的辦公場地,繼續延續當年政府的官方文化決策。

當年民國77年行政院前新聞局的電影處處長是廖祥雄導演,在他的回憶錄「電影導演,電影官」一書中有詳細的記載購置此聯合辦公中心的緣由與過程,當年行政院前新聞局長邵玉銘(當年也是電影基金會的董事長),也都共同出席參加此聯合辦公中心的啟用典禮。

而現今的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的董事長(據聞已連任17年了)、常務董事、董事等人,如王童導演、王師、姚經玉等人也都曾經先後相繼來到這個聯合辦公中心的人才訓練班擔任講師、講學。

傳授他們的電影實務經驗給訓練班學員們,而學員們也都獲益良多,如今卻要跟此地說Bye Bye ,彼此雙方都感到無奈,這對於今後的台灣電影產業發展將會產生嚴重的影響,值得探討。

期望當今的文化部能夠延續秉持過去的文化政策,使這五個電影團體繼續有一處安穩的聯合辦公中心,繼續培育專業的人才,台灣電影將繼續迎來正面的蓬勃發展。

新聞來源: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90/9784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