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走在街上,不過仔細一看,走在內側的女童身上還掛著紙牌,寫著等羞辱性字眼。新北市三重區28日午間,有民眾目擊,一名父親一路監督女童行經三重區的捷運路巷弄,還要求她往人多的地方走。
附近店家店員楊小姐說道,「妹妹走在後面,然後我就看到她身上背著一個紙板,紙板上面寫『此人是小偷』,然後叫黃XX,然後畜生之類的言詞。」
附近目擊的店員表示,當時女童低頭不語、神情恍惚得走過巷弄。拍下照片的民眾則指出,一旁疑似還有女童的哥哥拿著手機錄影,引來民眾勸阻。三重警方獲報調查後,已經將這名44歲的黃姓父親逮捕送辦,建請檢察官聲押。
新北市家防中心說明,2025年6月底就曾接獲這個家庭的不當管教通報,當時由市府聲請保護令,但並非要求兩方不可同住的遠離令,法院核發為期2年的保護令、認知輔導教育12週,這名父親也完成教育課程。但如今又涉及違反保護令,最重可依《家暴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昨日下午接獲通報後,社工緊急出勤安置女童,並配合警政及司法單位,依違反保護令,移送女童父親。」
社福團體指出,類似的精神層面不當對待,很容易造成孩子難以抹滅的心理傷痕。如果家長有親子溝通的困難,建議尋求協助;社區、民間到政府,也應該提供容易取得的家庭支持服務。
家扶基金會社會工作處處長陳乘斌指出,「民間單位也會有類似這樣的親子教育等服務的據點,站在政府的角度,它可以培力更多非營利組織來參與這件事情,那我覺得如果今天有發現就是,一些不當對待的狀況的時候,其實鄰里長都可以及時的通報。」
社福團體也坦言,有時家長可能不太了解孩子的心智狀況或需求,誤以為孩子是在挑釁,才選擇毆打、羞辱這類較為激烈的管教方式,呼籲除了家庭成員彼此溝通,家長間相互協助,主管機關也要建立及時應變的資源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