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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9小時前

民眾黨團表明反對監察院人事案 列三大理由 - 政治

立法院今(29)日上午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民眾黨團幹事長洪毓祥表示,經過黨團會議決定一致投下不同意票,三大理由包括監察失格、包庇權貴,監委未做好表率等。

洪毓祥指出,不同意的主要理由是監察失格,監察院去年受理8萬2千多件人民陳情案,實際上僅處理1300多件,比例僅1.6%;監察院預算卻從22億元暴增至29億元,預算增加但陳情案件處理的效率速度非常糟糕,不符合人民對監察院的期待。

洪毓祥表示,第二是包庇權貴,過去監察院彈劾等各種案件,明顯充滿雙標,從陳宗彥性招待案彈劾未通過、前立委陳歐珀收受詐團利益未予以處罰,前勞動部長許銘春挪用就安基金,監察院也未處理,最近不管是超思、林智堅棒球場弊案,調查4年現在卻暫停調查,前陣子針對蘇巧慧胞妹蘇巧純,未依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進行申報,民眾黨團邀請監察院7月赴立院報告,但監院連書面報告都不交,也未派人來立院備詢。

洪毓祥說,第三是監察院自己濫用公務車帶寵物去美容、看牙醫,監委沒有做好表率,對失格違法的事項沒有進行懲處,僅有口頭或書面道歉。以上這三件事民眾黨團認為監察院的功能性喪失殆盡,也堅持民眾黨團廢監院的立場,因此表達行使不同意權的看法。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589138